【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18-04-13 10:37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浏览数:37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武汉地区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18年4月13日至4月27日。
三、申报程序 企业对照《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3),提交省科技厅审核激活。账户激活后,按要求填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附件4)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同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武汉科技大厦1607室),东湖高新区内企业将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四、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刘嘉楠 胡安慰 联系电话:87135813 市科技局成果及国合处 沈世旻 联系电话:65692145
附件: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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