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08-15 14:54来源:省经信厅浏览数:10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办发〔2023〕1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2024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以下七类条件的省内企业: I类: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3A级认定的工业企业 II类:首次通过DCMM贯标2级以上的企业 III类:省级5G工厂 IV类: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 V类: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榜单企业(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或网络零售首次达50亿元以上);首次进入上述榜单的省内企业 VI类:2023、2024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的软件企业;2023、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 VII类:新建成并上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主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4) 二、申报要求 (一)I类、II类项目申报由企业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提供贯标评定等级证书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一份。 (二)III类、IV类项目申报由各地经信局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V类项目申报由企业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份。VI类项目申报由企业提供反映当年软件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各地经信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 (三)VII类项目申报由二级节点建设主体填写推荐表、申报书(见附件3、4),提供电子版、纸质版两份。 (四)各地经信局需请当地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助核查所有申报企业2023年1月1日至今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是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出具部门盖章核查意见,并在经信局推荐意见中据实说明核查情况。 三、申报程序 请各地经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经企业申报、经信局汇总审核、相关部门核查后,于8月22日前将盖章纸质版推荐意见、推荐表、企业申报材料、相关部门核查意见等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推处 刘思 027-87236508 邮 箱:xxhwrmfw@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 附件:1.市(州)数字经济项目推荐表(I类、II类) 2.市(州)数字经济项目推荐表(III类、IV类、V类、VI类) 3.市(州)数字经济项目推荐表(VII类) 4.2024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资金申报书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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