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对口科技支援项目的通知2025-09-30 13:58来源:武汉市科技创新局浏览数:3次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对口支援新疆博乐市“十四五”规划》(武援疆办〔2021〕2号)、《武汉市结对帮扶恩施州和宜昌市五峰县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33号)及《武汉市与神农架林区深度合作工作方案(2025-2027年)》(武办文〔2025〕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武汉市对口支援科技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武科〔2024〕35号)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 二、支持重点 支持武汉市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受援地企业,聚焦制约当地产业发展难题开展联合技术攻关,解决当地产业发展科技难题,促进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项目技术需求清单见附件1。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额度 (一)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30-80万元,采取前资助方式予以支持。 四、支持对象和申报要求 武汉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针对对口科技支援项目需求单位的技术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 2.与对口科技支援项目需求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以社保关系为准),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3.项目负责人研究方向与项目需求领域相关,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能组建稳定的科研团队。 (三)考核指标要求 考核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包括拟攻克技术、拟解决问题、拟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新装置、新系统、新品种等)及其应用场景,并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预期指标。 五、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方式一: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www.whwct.com) 1.登录系统: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进入项目申报模块。 2. 在线填写:通过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后,选择“区域科技创新与合作专项—国内科技合作—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页面右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项目管理页面,点击“推荐”,申报完成(项目已办页面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市科创局)。 方式二:市科创局官网(kjj.wuhan.gov.cn) 1. 登录系统:登录市科创局官网,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通过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后,选择“2025年度项目—区域科技创新与合作专项—国内科技合作—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 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页面右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项目管理页面,点击“推荐”,申报完成(项目已办页面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市科创局)。 六、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 七、项目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附件清单 1.项目申报合作协议(项目申报单位与对口科技支援项目需求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必要附件。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项目需求单位匹配资金及拨付时间、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2.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需提交:近三年,在所申报技术领域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证明材料、承接企业研发项目证明材料、在所申报技术领域累计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项目主要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高级职称等)。 5.项目研发条件的证明材料(研发场所、科学仪器设备等)。 6.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情况证明材料(与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材料、和对口科技支援项目需求单位合作基础相关材料等)。 7.按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 3.以PDF格式上传的《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内容一致。 4.项目立项后,需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4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从申报系统导出打印,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5.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八、申报限制 (一)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高校限制至学院,由高校负责审查)不得申报。 (三)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 九、申报咨询 (一)网上申报技术咨询:项目中心 85870766 (二)项目指南咨询:科技合作处 65692007
附件:附件1-2025年武汉市对口科技支援项目技术需求清单.doc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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