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届“江汉英才”专项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申报通知2025-10-28 16:04来源:江汉区浏览数:15次
根据《关于印发<江汉英才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人才〔2023〕2号)和《关于开展第三届江汉英才专项集中举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江人才办〔2025〕1号)文件精神及区委人才办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第三届“江汉英才”专项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 任务目标 围绕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江汉英才”专项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评选工作,选拔出6名在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业绩突出、潜力显著的优秀人才,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02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失信记录或违规违法行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在江汉区缴税。 (二)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江汉区工作3年以上,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65年1月1日之后)。 3.坚持求真务实,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在企业核心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过程中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在推进企业快速发展、加快企业改造升级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软件信息、低空经济、科技服务、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5.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发挥一定的行业引领和带动作用,具备成长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领军人才的潜力。 6.国家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双创大赛获奖企业等优秀青年人员优先。 7.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武汉英才”及“江汉英才”等同类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申报。 03 申报流程 (一)申报推荐 申报人填写《第三届“江汉英才”专项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申报表》(附件),与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至江汉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二)资格审核 江汉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负责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对人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备规范和真实有效、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进行审核。经综合考量后,按1:2的比例提出推荐申报人选。 (三)评审认定 江汉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通过审阅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按照人选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综合考虑人选情况,以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判。专家评审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差额人选。评审结果报党组会议审议后,报区委人才办汇总。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人才。 04 支持措施 (一)为入选人才给予人才入选证明,并将入选人才纳入区级人才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提供交通出行、教育咨询、优诊优疗、人才奖励、人才安居等配套服务。 (二)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5万元/人的资金奖励(5万元奖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给予2万元/人,第二年给予3万元/人),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专题研究、学术交流等。资助资金按照税收相关政策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涉税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人才计划或重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研究学习、交流考察活动。 05 有关事项 申报人所在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应无条件配合提供后续所需补充的申报材料。如发现入选人才弄虚作假骗取资助或拒绝提供后续补充资料,将撤销其入选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后续人才评选的申请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06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第三届“江汉英才”专项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申报表》(文末附件) (二)佐证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质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申报人所在企业提供的工作经历、岗位或职务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任职证明等材料)。 3.反映申报人能力、业绩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发表的文章等)。 4.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缴税凭证、2022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 5. 申报人公安部门意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有必要需提供法检部门意见。 07 申报时限及方式 (一)申报时限 申报工作于2025年10月31日截止。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认真阅读《第三届“江汉英才”专项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申报表》中的《填写说明》,按照要求填写。汇总表和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与佐证材料一同胶装成册。申报时间截止前,申报人所在企业请向江汉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册一式三份,并同步提供word版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清单目录、PDF盖章(公司公章)扫描版申报表和佐证资料各一份(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 办公地址: 江汉区新华路255号区政府机关大楼2号楼11层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 办公室 郑美娟:027-85626957 电子邮箱:2679579748@qq.com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第三届“江汉英才”专项行业领域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申报表(3).docx 江汉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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